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农村水电站绿色可持续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农村水电站绿色可持续长效管理的
实施意见(试行)
为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保障水电站运行安全,减少对下游河流的生态环境影响,进一步健全农村水电站生态泄流长效监管,引领生态转型与绿色发展,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全面落实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通过生态修复治理、优化运行调度、规范运行管理、强化行业监管、引导绿色示范水电站创建等措施,有力保障河流生态健康,推动兰溪市小水电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直接责任人、监管责任主体、协助监管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全方位开展生态泄流监督管理工作。
(二)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通过小水电站生态泄流引导小水电行业绿色转型发展,妥善处理小水电开发与河流生态保护的关系,建立生态用水监测技术标准及监测网络,推动小水电生态泄流可持续健康发展。开展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鼓励以流域或区域为单元的示范园(区)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水电行业绿色发展。
(三)坚持长效管理,建立考核体系。根据生态泄流长效机制建立严格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生态泄流长效监管“一票否决制”“问责制”和“约谈制”。研究制定农村小水电绿色发展激励机制,加大电站绿色发展宣传力度,提高业主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担当。
(四)坚持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生产。全面落实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推动水电站提升改造,推进水电站标准化管理,保障水电站安全生产。
三、开展生态流量泄放调度
(一)建立联合调度协作机制。小水电站应按照“兴利服从防洪、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建立健全干支流域梯级水电站联合调度或协作机制,统筹协调上下游水量蓄泄方式,协同解决好全流域生态用水问题。对于以供水、灌溉功能为主的电站水库,生态流量泄放应优先满足供水、灌溉需求。对于流域梯级开发水电站,应根据首站统筹调度原则,重点保证流域首站生态流量泄放。
(二)保障生态流量泄放。当水电站取水处的天然来水流量小于等于核定的生态流量时,天然来水流量应全部泄放,必要时还应当停止发电;当天然来水流量大于核定的生态流量且小于等于核定的生态流量与最小引水发电流量之和时,应优先保障生态流量,必要时还应当停止发电。生态流量应保证连续泄放,防洪、抗旱、应急调度等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相关要求暂停泄放或分时段泄放。
(三)推进生态调度智能改造。对于生态调度所涉及的设施设备较多、有水位控运要求的,宜进行生态调度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由人工操作转变为计算机监控自动化为主,实现“无人值守”,防止生态泄流因外界因素改变发生中断行为。
四、加强运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