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以及省、金华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力争完成全年30.3万亩粮食播种面积、11.38万吨总产量及2.34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粮食补贴政策整合改革
为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的粮食生产补贴长效机制,将各级粮油种植大户直补、粮油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包括水稻机插、油菜机收和农作物统防统治)、水稻集中育秧、早稻种植补贴、优秀种粮大户奖励等整合为规模种粮补贴。按照“坚持力度不减,突出政策整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规模导向;坚持统分结合,突出因地制宜;坚持公开透明,突出便捷高效”的原则,对全年水稻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0元;从今年冬种开始,对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油菜种植大户,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贴150元。
二、抓好粮食订单收购和储备
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储备粮轮换补库粮源要优先落实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并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市财政继续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储备稻谷和小麦(订单水稻、小麦良种)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鼓励农户多种粮、多售粮。
三、完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进一步完善种粮大户信用贷款贴息政策,贷款合作银行为农村合作银行、邮储银行2家,省财政继续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贴息,相关金融机构要强化为农服务意识,积极执行贴息政策,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努力满足种粮大户的贷款要求。继续实施稻麦生产政策性保险,对参加水稻、大小麦政策性保险的农户,各级财政给予93%的保费补助。继续实施省级旱粮种植直补政策,对在经农业部门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冬闲水田和旱地连片100亩以上)内种植大豆、马铃薯、蚕(豌)豆、杂豆、番薯和玉米等旱粮作物的种植者,按种植旱粮的土地面积给予每亩100元的直接补贴;对在果园、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100亩以上的种植者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开展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全年新增旱粮面积0.4万亩以上。
四、完善粮食生产工作机制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引导其开展粮食生产主要环节的社会化服务,推进粮食生产环节的规模经营。对采用机械插秧服务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或大户实行以奖代补,全年服务面积100亩(含)以上的奖励1万元,全年服务面积500亩(含)以上的奖励2.5万元,全年服务面积1000亩(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对油菜机收实行以奖代补,全年服务面积100亩~200亩(含)补贴5000元,200亩~300亩补贴1万元,300亩以上补贴1.5万元。对为散户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500亩以上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按其实际服务面积,按早稻每亩40元、连作晚稻每亩60元、单季稻每亩80元给予补贴。
五、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应用水平
农业科技进步是实现粮食增产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各地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统一机械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工作,促进良种良法相配套、农机农艺相融合。积极创新农作制度,大力推进粮经结合、水旱轮作、“千斤粮万元钱”等高效生态模式推广应用,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提高效益。组织实施好农业部粮食作物高产创建万亩片,省级水稻高产创建千亩示范片。以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加快粮食生产“机器换人”,大力推广应用省工省力、节能环保的新机具。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满足用于粮食生产的购机需求。
六、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