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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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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度我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评文件精神及《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15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评审工作以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为核心,突出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结合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关。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坚持以德为先的评审理念,注重教师的师德修养,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2.突出教学能力和实绩的考核,严格执行评审工作的程序。推荐评审工作要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突出对教师工作实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考察评价,注重教育教学一线的实践经历。要求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学方法和艺术,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显著。

凡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都要参加教育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推荐的重要依据。2016年教管、实验系列晋升中、高级职称也要参加专业知识考试。

3.继续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师倾斜。对一直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的教师,论文、普通话可以适当放宽。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通过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学校。

4. 根据兰教【201485号文件,为促进教师交流,需建立和完善职称评聘机制。对出色完成支教工作和教师交流工作以及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各校原先制订的教师职称评聘考核办法中有阻碍教师交流的条款和内容(如校龄分等)应予废止或修改。

5.继续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为鼓励小学教师一专多能,使小学全科教师具有担任国家规定的小学多门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适应小学尤其是农村小学小班制、包班制、复式教学等需要,对任现职以来,承担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小学2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申报晋升职务(职称)时,允许按小学全科学科申报;其承担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可以累加计算,其所教学科获得的教科研业绩,可视同一学科的业绩。

6.根据浙教办人〔200974号文件,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评审;从事校外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系列评审。这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可结合其工作特点进行,其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可折算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面试一般宜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担任社团负责人和专职辅导员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

7.进一步优化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政策。根据团中央、教育部、人力社保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201033号)精神,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量累加计算入其所申报的兼教学科的教学工作量;辅导员个人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国家、省、市、县四级少工委颁发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教材或著作),可视作其所申报的兼教学科的业绩;获得国家、省(部)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先进工作者(星星火炬奖)荣誉称号的可作为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条件。

8.继续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教师参与课程改革和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将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选修课情况,以及职业高中教师参与社会培训(包括为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课程培训)情况列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

积极引导教师参与扫盲工作。为推进扫盲工作,对参加扫盲工作的教师,其扫盲工作可计入工作量。

9.根据国家、省市职改部门要求,中小学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制度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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