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有关部门:
《兰溪市2015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月”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15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月”
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督监管,全面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月”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15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月”行动,全面实现“两网化”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和整改违法用地行为,确保镇乡(街道)违法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10亩以下,比例在5%以下;开发区违法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20亩以下,比例在5%以下的目标。
二、工作职责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作为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部署开展“两网化”巡查工作,对2015年新增违法用地开展调查摸底,对发现的违法用地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组织开展拆除复耕工作;对符合审批条件的设施农用地,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开展审批;对已经农转用批准但实地未动工的项目,抓紧推土,确保列入合法用地统计范围。
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卫片执法宣传,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进展情况,切实查清违法用地案件;按照有关要求抓紧开展临时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等工作。农业部门做好复耕地块指导、设施农用地备案等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卫片执法检查资金保障工作。公安部门做好涉及刑事案件接收处置工作。国资部门做好违法建筑没收处置工作。
三、具体安排
9月初,全面部署开展2015年卫片检查整改工作。
9月上旬,落实“两网化”巡查部署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车辆到位,确保巡更点签到率、覆盖率达到100%;完成2015年1~8月份违法用地调查摸底工作,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并对新增的违法用地提出整改意见。
9月中旬,完成已农转用但实地未建设地块的推土工作;根据整改意见,完成对违法用地的拆除复耕等整改工作。
9月下旬,组织对镇乡(街道)、开发区整改工作开展督查,及时通报整改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