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市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监管,推动数字化档案室建设,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拟于11月上旬开始开展全市档案工作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年检从11月2日开始,各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年检小组提前通知。
二、年检对象:
列入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一级进馆单位(见附件1)。
三、年检内容:
各单位2014年度各类档案归档情况、档案保管条件及开展数字化档案室建设情况(见附件2)。
四、方法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