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上海交通大学(兰溪)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双创”专项种子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交通大学(兰溪)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
“双创”专项种子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第一条 总 则
1.运营宗旨
上海交通大学(兰溪)先进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双创”专项种子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上海交通大学与兰溪市产学研科技合作、上海交通大学科技资源与兰溪市的对接和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一流院校科技成果在兰溪的转化。
专项基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成立“兰溪绿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丞),实施专项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股权投资方式,对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拥有创新技术、具有成长潜力的创业企业进行资金支持,并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助推创业企业成长。
设立专项基金的目的在于吸纳上海交大等院校的高科技(重点是新材料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在兰溪落户,最终形成以新材料为主的科技产业园。
2.资金来源
专项基金由兰溪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兰溪经济开发区)出资,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并负责每年一次对基金补足,保证基金池连续三年在每年6月30日前保持1000万元人民币的总额。
从第二年起,绿丞要积极争取通过吸收社会资金,扩大专项基金规模,规范专项基金管理。具体方式由兰溪市人民政府和绿丞协商后确定。
3.基金使用
(1)专项基金的使用方式为股权投资。
(2)专项基金在兰溪市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设立专项帐户,基金投资股权由兰溪市科技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代持。
(3)专项基金委托绿丞组建团队进行管理和运营,并按市场化、专业化要求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对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投资额度、退出时间进行评审和决策。投委会按5+1形态组成:5代表兰溪经济开发区1名,绿丞管理层的技术、投资、法律、财务各一名;1表示项目所在行业领域的专家。行业领域专家提供项目投资的评估建议,没有投票表决权;兰溪经济开发区代表拥有一票否决权。
(4)对于所有获专项基金投资的项目,绿丞都要求采取专人专项负责制,做到事前审查事后核实。
4.基金功能
对符合兰溪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创新技术或者广阔市场前景、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的股权投资。
绿丞将为投资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助推企业成长。
5.申请条件
(1)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兰溪市域内,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获得股权投资后,在兰溪注册成立公司。
(2)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符合兰溪产业培育方向,技术创新性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清晰的市场定位和强大的技术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和兰溪地区的产业需求紧密结合,带动兰溪地区的产业升级或转型。
(4)申请人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不良信用、犯罪等纪录。
6.投资额度
原则上单个项目投资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服务中心不能成为最大股东,应有明确的退出方案设计;对特别优异的早期项目或者已有相当规模的早中期项目,投资额度如超过200万,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投委会上报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最终决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投资管理
7.投资流程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投资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资实施-投资管理-投资退出。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