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2015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和质量工作考核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2015年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质量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和质量工作考核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52号)精神,结合《兰溪市“十二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要求,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积极落实“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作,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我市经济赶超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2015年质量强市建设主要目标
全市不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3%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省级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全市新增省级以上名牌产品2个以上,新增省、市级著名商标10只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较2014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竣工交付使用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我市人民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达到78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地表水水质Ⅲ类以上的比例达到65%以上,环境空气PM2.5浓度比2014年下降7%,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考核要求。
二、促进质量提升
(一)开展“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近年来,全市积极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面提高我市质量建设水平,市委、市政府将开展“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强”)列为2015年全市质量工作的重点。通过“创强”,加快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城市品质,强化质量优先理念,创新质量工作机制,营造质量发展良好环境,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质强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积极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认真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实施、认证体系建设和品牌培育等工程,以纺织、建材、医药行业为重点,培育一批代表制造业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品牌,带动制造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发展。加强“浙江制造”品牌的监督保护及宣传引导,提高“浙江制造”品牌形象。(市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局配合)
(三)加快农业提质升级。加强绿色农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现代种植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农业机器换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强化主导产业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市农林局牵头,市水务局配合)
(四)强化质量基础。组织开展兰溪市政府质量奖评选,鼓励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类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进全市计量量传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满足我市实际需求的量传溯源和计量标准体系。深化标准提升工程,推动标准创新,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各级标准。继续支持浙江省棉纺织品质量检验中心的发展、建设,争取通过CNAS认证,提高检验报告附加值。(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1.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餐桌安全三年治理行动,新改造2家城镇农贸市场为放心市场,5家城区农贸市场建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的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30%。围绕民生领域,开展产品质量大比对、“我检你选”等活动和“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红盾网络”专项行动及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口岸“绿蕾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行为。重点开展电视购物、“400电话”、“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疗效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质量违法专项打击行动。继续加强对禁限用农药、食品违禁添加物等投入品的整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建设局、商务局、教育局、质监局、检验检疫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深化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强化工程建设主体质量责任,严格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力度。加快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建成企业、人员、工程项目和诚信信息数据库。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实行样板指引、标准化施工,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比重,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部品构件基地建设,形成与本区域相适应的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能力。(市建设局牵头,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重点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培育建设我市的服务业特色小镇,提升发展山田中央广场商务综合体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一批重点服务业项目。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程,公交分担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2张),新建14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加强社会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市发改局牵头,市民政局、交通局、商务局、建设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消灭黑臭河和劣Ⅴ类水三年行动计划”、“燃煤电厂‘近零排放’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及“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水环境治理,基本完成全市71.7公里黑河、臭河治理。开展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辖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百姓生活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市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兰江流域未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加大雾霾治理力度,50%燃煤机组启动实施“近零排放”技术改造,30%实现清洁排放,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基本淘汰黄标车,做好油品升级相关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水务局、建设局、商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