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兰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筹建(资源整合)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筹建
(资源整合)方案
为优化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加快构建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省食药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2016年)的通知》(浙食药监财〔2014〕13号)精神和省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筹建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标准”为原则,以“节约、高效、共享”为目标,整合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装备和相关经费,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将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成为我市范围内既能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又能服务食品药品产业科学发展的一家政府公益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机构。
二、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机构设置
1.机构名称:兰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机构选址:兰溪市市场监管局新大楼9~10楼。
3.机构性质:兰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行政和业务管理职能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
4.机构职责:负责全市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和技术监督职能;承担全市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各行政部门委托检验检测任务;承担全市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委托检验检测工作;承接企业、个人送检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信息,提供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及相关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工作;开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做好检验检测的培训工作;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上报等工作;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安全预警预测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组建方式:以现有的兰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核心,根据兰编〔2015〕40号文件,划入市农林局农产品监督检测中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责;划入市农林局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责;划入市水务局水产品技术推广站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责;划入市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职责。
6.人员配置:整合后兰溪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需检测人员及管理人员共15名,要求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5人,研究生3人。
(二)实验室建设目标及实施计划
1.实验室建设目标:建设实验室面积不少于850平方米,设有样品存储、化学品存储、样品前处理、理化检测、仪器分析、微生物检测等实验室,其中微生物检测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2.仪器配置: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食药监食生〔2014〕9号)文件要求,配置仪器不少于5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