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通知》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按照“改造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组织企业申报2016年浙江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7号)和《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
(二)围绕“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提升装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突出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对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鼓励企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作用。
(四)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工业“四基”发展水平,夯实工业发展基础,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五)申报的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要衔接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重大举措,符合《浙江省工业投资导向意见》(浙经信投资〔2014〕123号)。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2016年重点技改项目申报分“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工程项目3类:
1. “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围绕省级块状集聚产业的改造提升,尤其是产业集中度较高,低端用工集中,“机器换人”需求迫切的行业,重点选择代表性强、示范作用好、推广价值高的项目上报。“机联网”、“厂联网”和智能制造项目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