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处置盘活粮食系统非储粮资产,经67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处置原则
对粮食系统26处非储粮资产实行分类处置。因地制宜,实行“一处一策”的原则。未办理土地权证的桥下河、钱村2 处资产先由粮食局会同国资办与所在地永昌街道协商出让,如永昌街道无意向,由街道协调补办相关权证,办证后按程序公开出让。市区回龙桥、永昌街道永昌粮站2处粮库内的职工集资建房资产,采取物理隔断,继续保留原状,另行处置。
二、处置意见
1.回龙桥粮库、百子山粮库、永昌街道粮站等3处资产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赤溪街道石龙头粮库、游埠镇下王粮库、女埠街道女埠粮库、横溪镇横溪粮库等4处资产,仓储用地功能变为商住用地,公开出让。下王粮库如集镇建设需要,按〔2014〕13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执行。
3.兰江街道厚仁粮库、永昌街道桥下河粮库、游埠镇伍家圩粮库、潦溪桥粮库、香溪镇香溪粮库、黄店镇殿口粮库、马涧镇横木粮库、石渠粮库、灵洞乡烟溪粮库、柏社乡青珠山粮库等10处资产,仓储用地功能变为居住用地,公开出让。
4.兰江街道汪高粮库仓储用地功能变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