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镇乡(街道)教办、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浙教基【2014】11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兰溪市品质学校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开展品质学校评价工作的通知》(兰教【2014】13号)精神,决定于2015年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校园文化之星”评选活动,由学校自主申报,市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综合评审,经研究决定授予水亭柏园学校、黄店中心小学、兰江小学、实验小学等4所学校为兰溪市“校园文化之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