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我市的一些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家长委员会,通过家长委员会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家长委员会工作是新生事物,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现象,不能充分落实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有的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家长委员会工作认识不准确、不到位,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一些学校家长委员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甚至出现了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费、购买教辅资料等等不良现象。为更好发挥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处理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关系。中小学校长、教师既是家长委员会建设的策划者和协助者,又是家长委员会工作职能的推行者和落实者。要明确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在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地位上的平等性、工作上的互助性;要尊重家长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主体地位,保护其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积极性;要通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落实家长委员会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推进学校的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
二、科学把握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原则。家长委员会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坚持多维互动原则,促进家长、学生和学校之间的理解与支持。坚持服务性原则,为全体家长服务,为学生成长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坚持规范性原则,家长委员会不得违背教育方针政策,学校不得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组织节假日补课、购买教辅助资料、进行乱收费、摊派、集资等违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