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属学校、直属单位党组织:
《兰溪市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及时上报局机关党委。
附件:《兰溪市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中共兰溪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5月11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
附件:
兰溪市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金华市委部署,根据《中共兰溪市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局党委决定,2016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目标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坚持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紧紧围绕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核心任务,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全员参与,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为完成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贡献,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突出正常教育,体现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以“三会一课”、“集中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党委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 方法步骤
(一)强化党员干部自学。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全体党员都要逐条逐句通读熟读党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鼓励党员干部学思践悟,撰写心得体会。
(二)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在党支部每月开展集中党日活动、党小组组织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的基础上,每季度明确一个主题开展学习讨论,每个专题确定两位党员以党课的形式重点发言。同时,鼓励党员积极撰写感想感言,并遴选党员感想感言和党课课件报局机关党委,联系人:童伟平,联系电话:88821151。
1.5月,以“讲政治、有信念”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讨论。5月25日前,上报学习情况和1—2名同志的感想感言、党课课件。
2.6月,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及有关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进行学习讨论。6月25日前,上报学习情况和1—2名同志的感想感言、党课课件。
3.9月,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重点结合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讨论。9月25日前,上报学习情况和1—2名同志的感想感言、党课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