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文化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文化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见下表):
序号 | 行政许可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和变更审批 | 文化类 |
2 |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
3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设立和变更审批 |
4 | 一般娱乐场所设立和变更审批 |
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和变更审批 |
6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变更、注销)前置审批 |
7 | 社会团体登记(成立、变更、注销)前置审批 |
8 |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批准 | 广播电视类 |
9 | 设置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10 |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11 | 广播电视使用方言播音的批准 |
12 | 外商投资电影放映单位《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
13 | 设立、变更电影发行单位批准 |
14 | 地市级、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 |
15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16 |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 新闻出版类 |
17 | 设立出版物发行单位或者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批 |
18 | 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
19 |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
20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不含出版物印刷) |
21 |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22 |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
23 | 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可 | 文物保护类 |
24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一般文物许可 |
25 | 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迁移方案许可 |
26 | 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
27 | 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审批 |
28 | 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 |
29 | 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浙江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二)不服文化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文化部门作出的以下行政确认行为(见下表):
序号 | 行政确认行为内容 | 业务类别 |
1 | 非法、违禁出版物的鉴定 | 新闻出版 |
2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公布 | 文物保护 |
3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 | 文物保护 |
4 | 选择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文物保护 |
5 | 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撤销 | 文物保护 |
6 | 可移动文物的认定 | 文物鉴定 |
7 | 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 | 文物鉴定 |
8 | 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 | 文物保护 |
9 | 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 | 文物保护 |
10 |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11 |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代表性传承单位认定 | 非物质文化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