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巩固G20安保成果,确保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百日大会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检查排查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无证操作等“三非二超一无”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重点产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及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努力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保持平稳态势。
二、重点范围
特种设备:
1.危险化学物品介质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2.气瓶充装单位;
3.公路、铁路、能源和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省级重点投资开发项目等,以工程建设领域使用较多的特种设备为重点,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5.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的电梯;
6.高污染燃料锅炉。
重点产品: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食品相关产品、细木工板等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三、重点内容
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情况,并抓住以下重点开展工作。
1.清理使用状态不明确的设备。由局特设科提供清理设备名单,根据职责分工,各基层质监所、特设科对相关设备的使用状态进行明确,并根据不同的使用状态进行数据清理和隐患闭环管理。
2.气体充装单位的执法检查。由稽查大队牵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充装、检验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充装记录、检查记录、标识标签是否齐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公共领域电梯的隐患排查。由各基层质监所负责,局特设科配合,重点检查是否明确使用单位并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维保是否按安全技术规范操作,并有详细的记录;检查电梯是否已张贴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标志和相关警示标志。
4.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由局特设科牵头,行政审批科、各基层质监所、特检中心兰溪办事处配合,重点检查超期未检高污染燃料锅炉是否已处于停用状态;检查采取过渡措施高污染燃料锅炉是否进行了承压元件的改造;检查新安装锅炉是否未经监督检验而使用。
重点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重点检查获证企业是否符合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并抓住以下重点开展工作。
1、对危险化学品,主要检查企业必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按实施细则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
2、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制定采购原、辅材料质量控制制度及进行质量检验验证并记录;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关键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控制程序;是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