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GLXD12-2016-0001
兰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16年第4号
兰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浙江省地税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地税法〔2013〕36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5月30日前制发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兰溪市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2件)》、《兰溪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1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兰溪市地方税务局继续有效的税收(费)规
范性文件
2、兰溪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