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兰民政〔2015〕1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兰政办发[2014]166号)、《兰溪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工作考核办法》(兰民政[2013]97号)和《关于印发兰溪市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考核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兰民政(2014)35号)文件要求,经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考核,现对验收合格的南楼村等90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给予建设补助(详见附件),请专款专用。
附件:2014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第五期)补助表(不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