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老娘舅”调解员工作纪律和职业行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根据《人民调解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老娘舅”调解员
二、考核内容
(一)日常考核。“老娘舅”调解员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日常管理,日常考核由“老娘舅”调解员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日常管理评价(见附表二),考评分值100分,由各乡镇(街道)司法所长根据管理情况打分后签字、盖章。每季报送市司法局基层科,供年底汇总。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主要是“老娘舅”调解员完成全年工作情况(见附表一),分值100分。“老娘舅”调解员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由市司法局在当年年底组织考核。
(三)年度总分值。年度总分值由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二部分组成,分值100分(加分项目分值不设上限),其中年终考核占60%,日常考核占40%。
三、组织领导及考核程序
(一)局成立“老娘舅”调解员综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康婕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考核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设在基层科)施建荣、叶峰为成员,负责协调处理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查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