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正文

关于评选2016年度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推动教育事业稳健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评选2016年度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直属单位及所属的教职工。
二、评比条件
先进集体: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领导班子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勤学习,勇于创新,齐心创业,清正廉洁。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坚持民主管理,教代会制度实施规范;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扎实推进教育教学和新课程改革,学校思想政治和德育、后勤工作成绩显著;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师德师风教育认真扎实,校风教风纯正,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有良好的校纪校貌,无犯罪判刑,无重大事故,无全局通报批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明显并居全市同类学校前列。
先进教育工作者: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业务精湛,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体罚学生、无违规家教,无赌博和变相赌博等现象;出勤率高,无旷课,年事假不超过四天,努力学习,不懈进取,积极投身新课改,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成绩居本校前列或为教学服务意识强,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先进集体评选。先由学校总结自评,然后参加联评。(1)镇乡(街道)所属初中、中心小学先进集体及校级领导先进工作者评选分四个片,由局人事科牵头组织联评。(具体办法见附表)(2)市属学校由局统一组织联评。为确保先进集体的先进性与年度的进步量,在先进集体量化考核评分项目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联评。要求各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早准备,材料详实,客观自评,考核评分表打好自评分后随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并于2017年1月23日前上报。《兰溪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考核评分表》附后。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市属学校,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通过率必须在60%以上),学校考核,然后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上报。市属学校正副职领导,各校推荐一名(须附推荐先进登记表),报我局联评。各镇乡(街道)所属中小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由所在地教育干部组织进行(评选方法参照市属学校),统一上报。
本系统幼儿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与中小学同时进行,条件基本相同,名额单列,具体情况见附表。
搞好年终评比工作,对促进教师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及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有着重要意义;是搞好学校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和落实科学奖励机制的良好契机;也是推进“质量提升年”活动不断深化的重要举措。要求各校加强对评比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思想重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严格掌握评比条件,严肃评比纪律,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杜绝弄虚作假,按时完成评选工作。为保证入评对象的先进性,先进评比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若发现评比工作草率了事,给此项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损失的,本局将追究学校领导和教育干部的责任,并扣减或取消当年所在单位先进评比名额。评选登记表一式一份于2017年1月23日前报本局人事科。
四、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先进集体23个,其中市属学校5个,镇乡(街道)中小学12个,幼儿园6个,先进教育工作者185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附:1.《兰溪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考核评分表》
2.先进评选名额表
    3.名额分配及说明
    4.先进集体登记表
    5.先进教育工作者登记表
 
                     兰溪市教育局
2017年1月9日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印发


附件1:
 
兰溪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校)考核评分表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自评分
考核分
1
学校办学方向与理念
6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有科学清晰的办学理念,并能在学校规章制度、年度工作目标、各项活动中有充分体现。
理念不清晰或体现不充分的扣0.5至1分。
 
 
2
校级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6
学校校级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开拓进取,有创新有精神,工作踏实,作风民主,工作有成效,教师满意度高。学校中层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符合规定,实施竞争上岗并向教育局备案。学校中层干部工作得力,执行力强,教师认可度高。
学校有班子不团结;工作决策有失误;整体效能差;教师测评满意度不高等情况之一的酌情扣1—2分。中层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超标或不备案的扣1分。
 
 
3
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
6
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师德师风教育,教师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无体罚学生、违规办班、违规带生等有违师德的行为,教师整体形象好,学生、家长满意度高,社会美誉度好。
学校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培训计划,有效实施校本培训,促进教师学历提高、素质提升和专业成长,注重新教师培养,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作用。
有师德师风教育重视不够;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或教师有投诉举报并查实;教师有违规办班、违规带生、体罚学生行为等情况之一的视情况1—3。教师培训工作不重视,校本培训流于形式,无实效,考核不达标扣1—2未完成教师指定性培训任务的每人扣0.5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历高标率未达标,每差1个百分点扣0.5分(已报名参加学历进修的可视作合格);教师培训无故缺课的,每人次每半天扣0.1
 
 
4
学校管理与制度建设
6
学校有符合本校实际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执行严格,并能落实到位。按规定召开教代会、实施校务公开。
学校制度不全或有制度未落实的,酌情扣0.5—1学校重要事项、收费、大宗物品采购、食堂物品等规定公开的项目,公开未公开的,扣1—2分。学校管理不规范,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视情况1—2分。召开教代会的扣1分。
 
 
5
教育教学质量
25
学校以教育教学工作为中心,注重素质教育和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质量好。
具体根据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相关考核办法考核,得分按比例结算
 
 
6
平安校园建设与安全管理
6
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注重安全教育和管理,注重校舍和设施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件、违法犯罪及其他影响声誉的事件发生。
安全教育不重视,校园安全措施、管理不到位,扣1—3分。发生校舍和设施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扣1—4分。学校发生信访维稳事件、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每起扣0.52分学生校外非正常死亡每人次扣1—3。有安全责任事故、学生违法犯罪及其他影响校园稳定事件扣3—5分。
 
 
7
财务与资产管理
5
严格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经费使用规范,食堂账目清楚无违规收费情况,及时与学生结清各项费用(含伙食费),校产登记有台帐,做到物账相符。
有财务管理、物品管理、经费使用不规范,与学生有关的费用结清、发放不及时等情况之一的扣1—2分;有乱收费情况的扣3分。
 
 
8
学校
发展
15
制订科学、合理的,与学校实际相适应的发展性规划,并能按规划很好的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好。
具体按《学校发展性评价实施办法》考核得分按比例结算
 
 
9
教育宣传、教育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工作
5
能按要求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注重学校正面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报送教育信息,重视学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有档案室、档案管理制度,各种档案资料齐全,保管完善。
不能按要求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不重视学校正面宣传教育;不及时报送信息;不重视学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扣1—2分。无档案室的扣1分,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10
完成上级布置工作情况
5
能及时、优质、高效地完成上级部门及局党委及局长办公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局统一交办的单项性工作。
不能及时完成或完成情况较差的每次扣1—3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430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