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浙教基[2014]11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组织开展“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兰溪市品质学校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开展品质学校评价工作的通知》(兰教[2014]13号)精神,决定于2016年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第二批“校园文化之星” 评选活动,经学校自主申报,市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综合评审,党委会研究决定,兰溪一中、兰溪三中、聚仁学校(小学)、云山小学、墩头中心小学、六山小学等6所学校被授予兰溪市第二批“校园文化之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