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城区各执法中队、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精品示范街区管理责任,提升精品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精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22日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精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强化精品示范街区管理责任,提升精品城市长效管理水平,确保我市精品城市建设管理在金华各县市中名列前茅。根据金华市精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兰江中队、云山中队、上华中队、环卫处、园林局、绿化公司、城服中心、摊位公司、智慧城管(单列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精品示范街区街面管控和智慧城管考核事项两个部分组成。
(一)精品示范街区街面管控(90分)。主要考核各管理路段责任到人的落实情况,以及对精品示范街区上序化、洁化、美化的管控情况。考核范围为附件1中金华对我市考核的17条精品示范街区,及各路段与支路交叉口纵深10米范围内。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
(二)智慧城管考核事项(10分)。智慧城管将精品示范街区街面日常采集的数据作为月度考核依据。主要考核结案率、按期结案率,以及上报其他单位的问题有加分。
三、考核方式
(一)金华考核,作为重要考核依据。以收到金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精品城市建设管理考核情况通报》时间为准,考核得分计入本办法年度考核,并作为目标责任制月度考核依据。目标责任制月度考核加扣分:检查无问题的每条精品示范街区加1分,1个问题扣0.5分,2个问题扣2分,3个问题及以上扣4分,非我局相关工作导致扣分的,不计入问题个数。
(二)月度督查和每周督查。月度督查由局领导带队,执法监督科组织,各中队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全市17条精品示范街区进行普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排名上墙通报,再计入目标责任制月度考核。每周督查由执法监督科实施,以暗查形式,时间随机确定,路段(兰江3条、云山3条、上华1条)随机抽取,督查结果在目标责任制月度考核中体现:检查无问题的每条精品示范街区加0.5分,1个问题扣0.5分,2个及以上扣1分。
(三)二级督查,落实责任人制度。各中队、单位建立健全对路段管理责任人的考核制度(报执法监督科备案)。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对精品示范街区的督查,每月对所辖路段排名并上墙,并在二级督查登记表中记录精品示范街区责任人到岗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将此作为路段责任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四)智慧城管信息采集考核。收到金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精品城市建设管理考核情况通报》后,对照扣分项目逐一查找是否有信息漏采集,有漏采集的项目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并在局目标责任制月度考核中加倍扣分。
四、考核结果和运用
(一)年度考核得分
中队年度考核得分=100-金华考核对中队平均扣分-智慧城管考核月度平均扣分;
智慧城管年度考核得分=100-年累计漏采集数×0.2;
其他单位年度考核得分=100-金华考核累计扣分-智慧城管考核月度平均扣分。
(二)考核目标分数
兰江中队99.1分;云山中队99.4分;上华中队99.8分;智慧城管99分;环卫处、园林局、绿化公司、城服中心、摊位公司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年终倒扣分事项。
(三)考核奖惩
1.若当年度我市在金华市精品城市建设管理考核排名第一名,且年度考核得分达到考核目标分数的中队和单位,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时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2.若当年度我市在金华市精品城市建设管理考核中排名未进入前二的,且年度考核得分未达到考核目标分数的中队和单位,中队和单位负责人以及路段责任人不能参与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并视情形予以问责。
3.在月度督查中得分连续两次低于考核目标分数的中队和单位,由局长约谈中队和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在局务会中表态发言。
附件: 1、2017年金华精品城市备检路段
2、兰溪市精品示范街区考核细则
3、兰溪市精品示范街区街面管控责任人
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精品城市备检路段
附件1
序号 |
路段 |
起止 |
长度(米) |
1 |
李渔路 |
中洲路——丹溪大道 |
900 |
2 |
|
兰荫路——横山路 |
1100 |
3 |
|
李渔路——兰荫路 |
450 |
4 |
兰荫路 |
丹溪大道——中洲路 |
950 |
5 |
滨江路 |
兰荫路——兰江大桥 |
1100 |
6 |
兰荫路 |
丹溪大道——铁南路 |
510 |
7 |
兰花路 |
横山路——朝阳路 |
1000 |
8 |
横山路 |
横山大桥西——兰花路 |
800 |
9 |
延安路 |
西门城楼——云山路 |
510 |
10 |
人民南路 |
劳动路——延安路 |
410 |
11 |
劳动路 |
兰江路——聚仁路 |
510 |
12 |
云山路 |
聚仁路——延安路 |
410 |
13 |
人民北路 |
劳动路——铁西路 |
480 |
14 |
聚仁路 |
劳动路——城东市场 |
200 |
15 |
聚仁路 |
城东市场——云山路 |
530 |
16 |
衢江路 |
教师进修学校——迎宾大道 |
570 |
17 |
迎宾大道 |
横山大桥——灵马公路 |
5000 |
附件2
兰溪市精品示范街区考核细则
序号 |
项目 (分值) |
考评内容 |
加扣分标准 |
1 |
序化 (50分) |
摊点入市经营,无流动摊贩。 |
流动摊点每个扣0.3分。 |
门店经营规范,以店面门窗为界,无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作业(含洗车、修车)等行为。占道促销,施工占道及堆放经相关部门许可。 |
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占道作业每处扣0.3分,未经审批的占道促销、施工占道及堆放,每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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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及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树上无乱拉绳索、管线,无乱挂衣服、毛巾、拖把等现象。 |
每处扣0.3分。 |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无破损、断字缺亮、倾斜,无安全隐患;无张贴悬挂经营性标语、横幅、条幅、气球、拱门、巨幅等;无占道灯箱广告。 |
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破损、断字缺亮、倾斜的,每处扣0.3分;张贴悬挂经营性标语、横幅、条幅、气球等,每处扣0.3分(不论审批与否);拱门、巨幅,每处扣0.5分(不论审批与否);大型户外违法广告,每处扣0.5分;其他问题每处扣0.3分。 |
||
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含玻璃门窗)和市政公用设施外观整洁美观,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 |
每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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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建筑物、构筑物无私搭乱建、擅自破门开窗行为,遮阳棚(雨棚)设置规范,美观,无破损。 |
擅自搭建的,每处扣0.5分,其他问题每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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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道路经相关部门许可。 |
乱挖掘道路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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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场地隔离护栏设施规范,施工进出口道路硬化,有冲洗设施,有沉淀池。无带泥上路、路面污染、污水外流现象,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
每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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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绿化带和公共场地无饲养(含圈养)家禽(畜)行为。 |
每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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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 |
每处扣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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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洁化 (20) |
清扫保洁到位,地面无明显垃圾、污迹。 |
每处扣0.3分。 |
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绿地内无垃圾、杂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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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壳箱、垃圾箱(房)等垃圾容器设施完好、箱体干净,箱内垃圾不满溢,周围无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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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两旁的单位、店铺、住户门前干净整洁,无乱倒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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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化 (20分) |
道路路面、人行道设施完好,无明显坑洞、破损现象。 |
每处扣0.3分。 |
各类井盖设施完好,与地面平整,无井盖缺失、破损,明显凹凸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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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线、指示牌、交换箱、地名牌、公用电话亭等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无明显倾斜、锈蚀、破损、影响安全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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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草坪、绿化隔离带、无黄土裸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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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乱砍伐树木、占用绿地行为,行道树无缺株、死株,出现较大枯枝及时修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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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设施功能完好、无明显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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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慧城管考核事项(10分) |
智慧城管系统交办的精品示范街区案件,结案率要求达到100%;按期结案率要求达到95%。 |
每下降1%扣0.1分。 |
巡查发现精品道路有其他部门案件的,通过e通兰溪上报,成功受理立案,酌情加分。 |
每个案件加0.1分(加分后智慧城管考核事项最高不得超过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