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6年,在金华市委、市政府和兰溪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金华市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总体布置,主动适应新常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大力推进政府法治各项工作,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2016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纲要》部署要求
自《纲要》发布后,我市高度重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扎实开展《纲要》学习活动,并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我市制定《兰溪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纲要》的任务要求作为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主体。2016年,我市认真落实《纲要》各项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金华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排名在金华各县(市、区)首位,并被评为2016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二、健全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省政府出台《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后,我市也制定了《兰溪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同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纳入到决策程序中来,让决策更加接地气、更具科学性。市政府常务会坚持邀请市人大领导、市政协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积极听取意见建议。
(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说法讲法制度。在2015年建立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基础上,2016年,着重开展市长、局长、乡镇长学法说法讲法活动,发挥“关键少数”尊法学法说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我市制定《开展市长、局长、乡镇长学法说法讲法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法说法讲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蔡艳带头学法说法讲法,并亲自讲了题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课程。全年我市共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9次,各部门、乡镇(街道)共开展集体学法150余次,局长、乡镇长说法80余次,营造了兰溪市尊法、学法、说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领导干部学法说法讲法成为一种新常态。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市乡镇(街道)和政府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特别是市政府聘请了6名法律顾问。2016年,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较为明显,主要表现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全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18件,行政合同11件,行政诉讼10余件,为推进我市的法制工作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同时,各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为行政机关有效应对复议应诉工作发挥了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加强源头管控,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基础上,明确规范性文件送审要求,重点审核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是否违法增设许可环节、部门职权,是否违法增加管理相对人义务。严格落实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制度。2016年,我市审核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55件,审查并报备合同36余件,修改相关内容120余条。我市选送的《兰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兰溪市城镇污水纳管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被评为全省优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二)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16年下半年,我市对1985年1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03件,是我市近十年来清理规模最大的一次,数量居金华各县(市、区)首位。2016年12月30日,我市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四、深化“放管服”,全面释放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