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兰卫生〔2017〕11号
兰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兰溪市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卫计系统的实际工作情况,现制定卫计系统《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到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协调配合,按要求积极开展新一轮(2017—2018年)“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确保“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兰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7日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结合卫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兰溪、健康兰溪的总要求,以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建设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新一轮“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创新管理理念,推进精细化治理,构建医疗安全防范体系,有效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为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二、创建目标
紧扣“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内涵,抓住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完善“平安医院”创建机制,责任有效落实;“平安医院”建设指标体系科学、覆盖面广。创建目标: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患者改善就医感受显著;医疗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医患关系更加和谐,重大医患纠纷明显减少;医疗机构风险防范、治安防控、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员工参与“平安医院”建设积极性明显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安全防范能力。
健全医疗机构安全防范领导机构,安全责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保卫机构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科学实用、演练常态,强化各类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提高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控制能力。加大软硬件建设投入,按标准配齐配强保卫人员,严格值班、巡查制度;落实技防、物防措施,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重点要害部位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医院停车场进出口可设置车牌抓拍装置,系统运行、维护、应用管理良好;要害部位、重要物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确保医疗机构内部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极端恶性案件。
(二)进一步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
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要加强医患沟通办公室建设,设立医患沟通办公室统一接受患者投诉;开展医患沟通技巧、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完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在医疗机构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落实“首诉负责制”,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从源头上妥善化解医患矛盾,避免矛盾激化。
(三)进一步落实涉医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
医务科深入各科室开展涉医矛盾纠纷调查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化解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适宜通过调解解决的,引导到当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解决;对有暴力倾向的案例,或调解过程中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防止矛盾激化。
(四)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各项具体措施,创新和完善便民惠民服务,改善患者看病就医体验。积极改善环境,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顺应“互联网+医疗”要求,继续推进预约诊疗服务,积极开展分时段预约;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科学安排医师力量和检验检查设备,优化服务流程,有效缩短患者就诊等候时间;规范诊疗行为,落实患者安全措施,保障医疗安全,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降低用药损害;推行院务公开,明示各类收费标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要求,整肃医疗卫生领域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医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整体部署、联动推进。成立“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由一把手领导全权负责,各分管院长负责具体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完善考评标准,严格督查考核。
参照《浙江省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2016年版)》拟定兰溪市卫计系统《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由各分管院长牵头,各职能科室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的指导及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横幅、宣传栏、电子屏幕、院报、网站以及微信等内部宣传手段,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医务人员熟悉创建内容、明确各自职责、掌握安全防范本领,营造全员参与平安医院创建的浓厚氛围。
附件:“平安医院”创建标准
兰溪市卫计局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
附件
“平安医院”创建标准
机构名称:
创建标准 | 内 容 | 要 求 | 考核办法 | 分值 | 考核办法 | 实得分 | ||
1.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维护医院稳定发展。 | 1.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 将“平安医院”建设列入本单位整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平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创建工作领导组织并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 查看相关政策性文件、会议记录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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