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重点用能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兰委〔2013〕17号、兰政发〔2008〕30号等工业经济政策的有关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17年度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财政奖励技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7年节能节水技改项目的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节水及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前期工作扎实,配套条件好,能够保证按期实施建设,具有明显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且在2016年7月1日以来开始建设并已完成或在建的项目,在建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时间原则上应在2017年10月31日以前。2017年节能节水技改项目将作为申报2017年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省级财政奖励的依据。
年节能量500吨标煤以上,年节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工业循环经济项目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和清洁生产实施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合计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将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二、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