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反左书等13个项目列为我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将天一堂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列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八批兰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及传承基地名单
兰溪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八批兰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名录及传承基地名单
一、第八批兰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1.传统美术(2项)
(1)反左书
(2)太公画绘制技艺
2.传统技艺(10项)
(1)传统补缸技艺
(2)瀫溪春酿酒技艺
(3)汇潭红糖制作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