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省、金华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兰溪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2017年兰溪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金华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经济领域相关政策,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向市场和企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加强全市舆情的收集和研判,及时发现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不实信息,主动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信心。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及时发布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兰溪统计信息网等网络平台,按月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重点增加我市推动转型升级、振兴实体经济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经济形势。(市统计局牵头落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市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各级出台的减税、降费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做好在政府网站、税务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自助终端等主动推送,加强宣讲、做好引导,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全面推行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铁路交通、特色小镇等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做好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作。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统一在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市发改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局、市农林局、市卫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主动公开浙商回归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吸引产业回归、资本回归,助力浙商回归形成长效机制。(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政府及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精减规范权责清单项目,以清单管理倒逼各级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动态调整情况,并通过在线反馈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质量、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推动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借助互联网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根据打造统一的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便民应用服务开发,逐步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及时发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2017 年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立足需求导向,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制定落实《市属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按月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生产经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市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指导市属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市国资办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区内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国际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年度粮食、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等农产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围绕“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及时发布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信息。进一步加大粮食安全信息和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公开力度,推动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补贴、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市农林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财政局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