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自建系统对接“一窗受理平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自建系统对接“一窗受理平台”
工 作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的落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第二次专题会议精神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7〕76号)、《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等文件精神,为尽快完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兰溪市本地自建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工作,拟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高度重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通过自建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全面推进受理与办理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分离,并以此为着力点,加速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确保群众办事最终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市本级自建系统梳理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兰溪市自建系统梳理工作,要求市级各单位认真填报《兰溪市各单位自建系统汇总表》(详见附件1),筛选出应当与“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对接的各单位自建系统,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各单位根据附件进行核对,确认是否本单位自建系统,如果有遗漏请按附件1进行填报,各部门兰溪市本地自建系统对接工作根据附件2列出工作清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对接请说明,说明文件以纸质盖章形式交至行政服务中心交换箱或者企业服务中心315办公室。填好表格发至邮箱(2246486327@qq.com),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时间:2017年11月10日)
(二)做好网络改造工作
各单位有部分自建系统是业务专网的,需通过网络改造,实现单位业务专网与本级政务外网互联互通,确保自建系统对外应用和服务数据能实时从自建系统同步到政务外网前置机;确保通过省政务云能直接访问各单位自建系统业务专网,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数据互联互通。(完成时间:2017年11月15日)
(三)对接工作开展
各自建系统由各单位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对接工作,及时联系自建系统建设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最好是决策人),行政服务中心将召集责任单位、自建系统建设公司、南威软件有限公司进行具体对接工作讨论会,协商出最佳的自建系统对接方式,并及时进行督查落实。(完成时间:2017年12月30日)
(四)系统运行调试培训
自建系统对接“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后,对系统进行调试运行。行政服务中心将安排相关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要求窗口通过“一窗受理平台”进行收件,如果办件能够正常传输到单位原自建系统,则系统对接正式完成并投入使用。(完成时间:2017年12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窗受理平台建设作为今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重点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自建系统对接“一窗受理”工作的重要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有力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优先保证系统对接经费,将“一窗受理”对接工作相关项目纳入部门年度信息化项目规划和预算,确保自建系统对接“一窗受理平台”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
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办将兰溪市自建系统整合对接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自建系统对接工作要求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自建系统没有接入统一受理平台,每一个系统扣1分。各单位已经安装调试完成的一窗受理系统没有启用的,扣2分;已经实现的业务功能,没有实际使用的,每一个系统,扣1分。
联系人:金国东,联系方式:15868927913(658913)
附件:1.兰溪市本地自建系统对接汇总表
2.兰溪市自建系统对接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