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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

                        20171027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快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创建步伐。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1257号)、金华市《2017年度县(市、区)“五水共治”考核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城市水库”,打造“浙中水乡”,推进“赶超发展、沸腾兰溪”的战略部署和精品城市建设目标,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实现科学用水、合理用水,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为契机,在兰溪市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落实城市节水制度,提高供水节水效率,确保水资源的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使各项节水指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力争2018年创成省级节水型城市、2020年前创成国家节水型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五项基本条件。一是健全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实行规范的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四是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五是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及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开展节水宣传日(周)和日常城市节水宣传活动。

    (二)完善六项基础管理。一是修编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二是落实每年城市节水资金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1的措施;三是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超计划(定额)采进加价政策;四是实施自备水计划管理,控制并逐年减少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内自备水取水量;五是强化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六是严格各类水价管理,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等市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政策。

(三)完成十五项技术考核指标

1. 6项综合节水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要低干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城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20%或年增长率≥5%;完成对易涝易淹片区排水及雨水利用设施改造,雨水收集利用及防涝工程不少于10个,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建设,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管道覆盖串占60% 以上;污水处理率高出全国同级城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达到95%;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应达到100%

     2. 4项生活节水标准。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5%;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不高于120-180升/人·日;用水单位和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特种行业(洗浴、洗车等)用水计量收费率100%

3. 5项工业节水指标。市区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耍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或年降低率>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80%以上;工业产品取水单耗达到或低于国家和地方用水定额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2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应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831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分层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政策精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浓厚氛围,激发市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创建活动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1130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创建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完成自查自评。

(三)初审验收阶段(2018430日前)。20171231日前,完成初审,并根据初审要求做好整改工作,确保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申报标准。

(四)申报阶段(20181231日前)。进一步整理、完善申报材料。201963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

五、责任分解

详见附件1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兰溪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具体负责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兰溪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要求,确定专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上报办公室;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

(二)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督查指导机制,由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实地督查指导创建工作,交流经验,解决困难,推动工作;建立工作实绩考核机制,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责任分工。市政府将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对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女埠街道、赤溪街道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视情予以表扬或问责。

 (三)营造社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关注度,引导市民自觉树立节水理念,积极参与各项节水活动,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兰溪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2.兰溪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兰溪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分类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完成

时间

基本条件

1

管理制度健全

在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一票否决

1. 印发实施《兰溪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2. 印发《兰溪市水务局关于表扬2016年度市区节约用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3.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16年度用水异常单位书面通知单、2016年度超计划加价水费通知单及对应收费发票及2016年节水奖惩台帐。

市法制办、市建设局、市水务局

各相关单位

201711月前

有城市节水管理规定等文件;有城市节水奖惩办法、近两年奖惩台帐及通告等材料。

2

城市节水机构规范

有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主管部门、机构内部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材料。

一票否决

1. 开展节水技术、产品推广活动及应用示范,提供2015-2017年节水技术与产品研发及应用示范科研项目的立项文件等证明材料。

2. 提供2016年培训资料(水平衡测试、统计、居民小区创建工作等)。

市科技局、市创建领导小组

各相关单位

201711月前

考核年限内,有城市节水的日常培训和管理记录。

考核年限内,有城市节水技术与产品台帐及证明材料。

3

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

有用水计量与统计管理办法或者关于城市节水统计制度批准文件,城市节水统计年限至少2年以上。

一票否决

1. 提供20162017年节水统计报表和基本情况汇总统计报表。

2. 提供20162017年节水统计会议资料。

3. 提供201420152016、年节水统计报表批复文件。

市统计局

各相关单位

201711月前

城市节水统计内容符合地方文件要求,全面、详尽。

考核年限内,有齐全的城市节水管理统计报表和全市基本情况汇总统计报表。

分类

序号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或

牵头单位

协助单位

完成

时间

基本条件

4

设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

有财政部门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建设、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年度预算和批复文件。

一票否决

1. 提交20161017年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节水宣传教育等活动年度预算和批复文件。

2. 20152016年财政投入节水项目台账。

市财政局

各相关单位

201711月底前

5

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目标和创建计划。

一票否决

成立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机构及创建目标和计划。

市政府

市水务局、建设局、经信局、发改局

201710月底前

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

1. 市水务局、市节水办指导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作,市机关事务局、市经信局、旅游局、教育局、卫计局负责落实创建单位。

2. 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市建设局、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负责落实创建居民小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建设局、旅游局、教育局、卫计局、经信局、兰江街道、云山街道、上华街道

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月底前

有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节水宣传活动资料;经常开展日常宣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较大规模的节水工作会议。

1.   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162017年城市节水宣传活动资料,市水务局提供20162017年世界水日等活动宣传资料(相关方案、通知、图片或视频资料)、活动总结及其他相关资料。

2.提供20162017年全市节水工作会议资料。

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市建设局

各相关单位、新闻单位

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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