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兰溪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集中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集中攻坚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确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集中攻坚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锅炉整治集中攻坚月活动,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制定各台锅炉改造的时间节点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剩余36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任务。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至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任务落实阶段
印发《兰溪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集中攻坚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活动动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整治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见附件1)、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与责任单位签订整改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科学制定剩余锅炉的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每台锅炉改造方式、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市经信局牵头负责浙能电厂、协鑫热电供热管网建设工作;市建设局牵头负责新奥燃气永昌、女埠方向天然气管网建设工作(见附件2)。
(二)冲刺攻坚阶段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抽调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尚未整治的锅炉使用企业进行跟踪对接,认真对照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实行最后冲刺,对进度落后较大的,要加大力度,强势推进,确保36台锅炉在11月底前完成淘汰改造。市锅炉整治办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主动协调服务,加强行业指导,特事特办,督促落实整改进度。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切实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市政府统一部署,将锅炉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拆改到位,如期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企业,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主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督促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抓紧实施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整治。
(三)联动督查,强化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市府办督查科和锅炉整治办牵头,根据攻坚月活动进展情况,对各单位锅炉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整改进度。质监部门对应淘汰改造的锅炉停止办理年检手续,对已注销但逾期未整改锅炉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环保部门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逾期未整改锅炉企业执法倒逼力度。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及时跟踪问效,对不能按要求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落实配套,强化保障。新奥燃气、浙能电厂、协鑫热电要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和供气管网建设,早日建成投运,为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条件。
附件:1.兰溪市在用燃煤锅炉整治攻坚任务清单
2.兰溪市天然气管道建设攻坚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