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 制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 进一步提升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到2020 年,建成城乡全覆盖、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全省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到83% 左右。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普遍建立,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幼儿园“小学化”“看管式” 现象基本消除,保育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强化县级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公益普惠。 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坚持内涵发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内涵建设,重点关注农村幼儿园(含教学点,下同) 和城镇薄弱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推动均衡配置资源、改善办园条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促进保育教育质量提升。
(三)重点任务。
1、? 增加资源供给,优化布局结构。 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增长趋势等因素,扩大 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优化资源布局。 增加小区配套教育资源,补足配齐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推进乡镇及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扩大城镇及城乡接合部学前教育合格资源总量。
2、? 健全投入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落实学前教育经费占同 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要求。 省财政通过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引导各县(市、区) 发展学前教育。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3、? 创新体制机制,提升队伍素质。 深入推进幼儿园师资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用人机制。 制定县(市、区) 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 保障其工资待遇。健全幼儿园教职工聘用与补充机制,制订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政策措施。 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培养培训机制,提升队伍素质。
4、? 强化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全面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消除无证办园现象。建立健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 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幼儿园扩容和薄弱幼儿园改造。结合城市改造、有机更新和拆后土地利用,调整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 以县( 市、区)为单位,按照当地幼儿园布局规划,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普 惠性幼儿园。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推动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 园。 鼓励各地将幼儿园列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开展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按规定确保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 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在2018 年底前整改到位。 按照保基本、补短板要求和我省三级幼儿园标准,每年改造一批薄弱幼儿园。
(二)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综合奖补、政府 购买服务、派驻公办教师、开展教师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民 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同一标准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根据幼儿园生均成本、保育教育费收费情况,逐步提升生均经费补助标准,切实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常运行。 对各地制定和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的做法,省财政通过因素法给予一定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具有普通受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设置学前教育班接受学龄前残疾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