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监所〔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兰溪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工作。
2018年兰溪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监所〔2018〕2号)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尽责,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融入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推动行政执法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现就2018年兰溪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内容
(一)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各相关科室要依法履职,认真开展各项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并将双随机抽查的工作方式应用到日常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于《浙江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浙卫发〔2016〕70号)中附件1“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所列的15类事项,按照双随机方式产生执法对象和检查人员,进行日常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将按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中各专业的《卫生计生执法检查表》(该表格基本以《国家2018版调查制度》内容为主)执行。
(二)特殊事项。
相关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如单采血站、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等的执法检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检查对象性质特殊、数量少的或风险较大的需要重点检查的事项如血站、游泳场所应覆盖到全部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覆盖到我所掌握的全部单位。
(三)专项治理。
对投诉举报较多、潜在风险大、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项和对象,应加强执法、严格执法,可以根据情况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上级下达的专项工作任务,按照其工作方案执行。
(四)国家双随机工作。
各业务科室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2018年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要求完成。
二、任务下达
(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22号)精神,我所监管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检查事项作为试运行事项已导入至市编办负责的全省统一的“双随机监管系统”并抽取产生日常行政执法任务及执法人员。其余事项在省卫生监督所未导入之前暂时使用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系统进行抽取。各相关科室要按照现有的日常执法管辖权限,按照“谁执法谁抽取”的原则进行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的抽取。
法制稽查科应在每个单月的第一周内抽取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学校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监督科应当在2个月内及时完成,抽取比例根据我所实际情况确定,要确保一定的覆盖面和执法力度,当年度已被抽中的单位要避免重复抽取。
(二)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市编办的统一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两库信息动态维护。
按照我所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两库(监管对象库、本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库)的信息动态维护工作。每个专业要确保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必须具有行政执法证。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更新。行政执法任务产生后,执行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二)后续处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情节轻微的,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具体意见,并对落实整改情况做好复查回访工作;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及时做好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场行政执法完成后,要将检查结果通过手持移动设备等进行实时录入。
由于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对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相关内容进行升级,在升级完成之前,暂不要求检查信息网上录入,检查时执法人员手工填写纸质版《卫生计生执法检查表》(该表格以电子版形式另行下发),待升级完成之后再进行网上补入。
(三)减负增效。各相关科室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开展执法工作,按照“联合、随机、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探索将涉及不同专业、不同内容的同一监管对象,实现一次性抽取,跨专业一次性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执法扰民,减轻监管对象负担,提升执法效能。
(四)信息公开。所综合办公室负责发布。各业务科室按照《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17〕5号)要求,将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汇总上报所综合办公室。所综合办公室及时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将事项清单、检查结果汇总、行政处罚结果、个案检查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学校卫生、医疗机构检查的信息要分别与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处(科)室做好信息通报、共享工作。
(五)宣传报道。各相关科室要重视舆论宣传,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挖掘亮点,突出特色。做好执法工作的宣传报道,相关知识的科普和风险预警等,树立我所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质量控制
所领导将组织法制稽查科对双随机开展的工作,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通过网络系统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科室工作进行核查,必要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各业务科室要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执法文书、信息系统、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设施、执法记录仪等手段和设备,探索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有效固定保存证据,形成行政执法文书(含电子数据〉等文字记录和照片、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可追溯。执法人员每次通过手机客户端输入执法检查信息时,需传送3张执法相片保存。
五、总结上报及要求
各相关科室要做好年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总、总结、上报工作,相关数据要与网络系统保持一致。年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含双随机工作)总结,各相关科室于11月5日前上报法制稽查科,法制稽查科于11月8日前上报金华市卫生监督所。国家双随机任务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上报。
联系人:郭咪咪。联系电话:0579-88825336
邮箱:519328480@qq.com
附件:1.双随机监管系统市、县(市、区〉级管理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