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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中小学党支部(党委、总支)、镇乡(街道)教育党总支: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稳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党建工作,充分调动学校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持先进性,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立德树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沸腾兰溪 百度教育”,助推我市“一区一地一城”建设。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年度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育局党委所属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所属的全体(正式)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通过党建考核和联评产生。各党组织认真对照标准,完成党建考核自评,并将自评表上交局党委。(党建考核表附后)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较强,树立正气,崇尚科学,在同封建迷信、邪教势力斗争中,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旗帜鲜明,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师德高尚。

2.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乐于奉献。

3.积极主动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积极工作,教育教学成绩优良。积极引领,争当先锋。

4.具有较强的党性和组织观念,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的教育活动,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在教师和社会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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