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关于建立“联村导师”制度暨开展教师“联村联户心连心”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3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组织部,宣传
部,各镇乡(街道)。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
关于建立“联村导师”制度
暨开展教师“联村联户心连心”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市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当好新时代兰溪答卷人”大调研的意见》,进一步延伸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优化“家—校—村(社区)”的教育合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教师“联村联户心连心”行动,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关爱未成年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家风、民风和乡村文化建设为重点,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农村、了解民情,开展与学生结对帮扶活动,充分调动学困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学生“离校不离教”的良好氛围。挖掘提炼优秀村落文化,探索课堂、文化礼堂协同的育人机制。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的公益管护机构,促进家风和村风的良性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联村导师的选派工作
各校(幼儿园)要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选派党员教师、优秀教师或其他具有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的教师志愿担任“联村导师”。学区内每个村至少选派1名联村导师,若同一村内选派出多名联村导师,则组建联村导师工作组并设立组长1名,由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统一管理。
各校联村导师的选派情况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汇总后报教育局备案。
(二)加强联村工作的管理
1.制定年度计划。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负责制订本辖区范围内的“联村导师”制度的实施计划,各学校(幼儿园)制订本校推进联村导师工作的年度计划,落实校级领导和具体处室负责联村导师队伍的管理。
2.落实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负责联村教师的业务指导工作和管理。各学校(幼儿园)坚持把联村导师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特色,明确职责,努力实现“家—校—村”的教育合力,确保联村导师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定期向各教育党总支反馈联村导师工作情况和所收集的信息。各教育党总支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难题,定期向教育局反馈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