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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教育系统2018年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兰溪市教育系统2018年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溪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

 

  抄送:市委政法委,综治办。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印发

兰溪市教育系统

2018年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8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充分认清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形势,提高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将全市校园安全和平安建设工作放在全面实施依法治教大局中谋划推进,以法治为引领,落实“关爱师生生命安全”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塑造人文精神,增强师生安全感,提升社会满意度。

二、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为总要求,以加强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建设为重点,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要求。坚守“安全红线”,坚守“稳定底线”,全面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有效提升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等级平安校园”建设,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的各项举措,有效防范、及时化解校园安全稳定各类风险,从根本上预防学生非正常死亡,切实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努力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三、坚持齐抓共管,全面强化安全责任体系

落实一岗双责。校园安全,人人有责;安全责任,务必落实;责任落实,重在细节。学校(幼儿园)要逐条对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明确中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从校长(园长)、书记到任课教师等39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学习、理解、掌握、运用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层层签订责责任书,用制度激发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园安全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幼儿园)、部门和教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工作指标考核权重,实行重大安全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幼儿园)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转变工作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消除安全工作长期化、常态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松懈思想,确保校园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一)健全安全制度。严格遵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规范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工作制度保障体系。强化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及安全工作预案制订、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安全检查考核、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校园安保门卫值班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学生(幼儿)接送、巡逻防护等制度;严格落实法定节假日值班备勤、重点时段教师值日护导、隐患排查整改、接送车辆管理、宿舍管理、危化品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校园安全月查月报等制度。将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和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工作流程和执行措施,逐项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确保制度条条能执行,措施件件有落实。

(二)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应牢固树立“事故源于隐患”理念,突出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强化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必须彻底、隐患整改必须到位、整改成效必须经得起检验。一要重点排查“校舍建筑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常见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等”事故多发领域;二要细致排查“施工工地、楼梯过道、食堂、宿舍、实验室、网络教室、配电房、小卖部、出租房等”事故多发重点场所;三要密切关注“法定节假日、春游秋游、社会实践活动、大规模集会、灾害性天气等”事故多发重要时段。充分发挥制度和机制效能,将安全工作突击暗访、专项整治、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查结合起来,深入、细致地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制度化、常规化地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隐患和问题立即落实整改;通过隐患排查和整改,斩断事故根源,从源头上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五、坚持生命至上,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一)安全教育课程化。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申请加入“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履行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职责,加快实施系统、科学的安全教育课堂教学,帮助和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法规,树立和强化生命安全意识,正确处理个体生命与自我、他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增强安全防范素养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学生的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要求,利用好“金华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安全教育课程资源。根据安全教育模块设置、课程内容,采用弹性课时,建立开放、灵活、快捷的安全教育课堂,落实各年级段安全教育课程体系所设置的课时,组织开展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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