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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2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大肠癌筛查工作是我市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为贯彻落实《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积极推进“健康浙江”战略,减轻社会疾病负担,在借鉴我省其他县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卫计委《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结直肠癌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2018年到2022年底,利用5年时间,实施覆盖我市户籍4574周岁人群的大肠癌筛查项目。到2022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肠癌筛查模式,达到提高我市大肠癌检出率、早诊率、治疗率、生存率,降低大肠癌发病率、死亡率的目的,并通过大肠癌筛查,使全市居民逐步掌握大肠癌的防治知识,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项目内容

(一)初筛

首先,按照整群抽样的方法,由乡镇(街道)按每年任务数选定参加筛查的村,然后以村(社区)为单位积极组织动员,选派工作人员配合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居民进行摸底排查,将45-74周岁的目标人群登记造册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填写问卷调查表;问卷调查的同时发放第一次粪便隐血试验收集管,指导居民妥善留置大便样本并于4小时内送到指定地点,一周后第二次发放粪便隐血试验收集管。初筛顺应率必须达到70%。通过问卷调查结合粪便隐血试验评估筛选出高危人群。

(二)精筛

对评估为高危人群的居民,告知其患大肠癌的风险,由村(社区)负责组织通知高危人群到兰溪市大肠肿瘤研究所(兰溪市红十字医院)参加免费电子肠镜精筛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精筛顺应率必须达到50%

(三)早诊早治

根据《结直肠癌复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方案》为治疗对象提出下一步诊疗建议。对已签署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由签约医生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追踪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服务。

三、职责与分工

1.市编办:加强人员力量,落实兰溪市大肠肿瘤研究所机构组建工作。

    2.人力社保局:做好筛查项目相关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3.市财政局:落实大肠癌筛查项目专项经费,监督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4.市卫计局:将大肠癌筛查工作列为兰溪市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成立兰溪市大肠肿瘤研究所,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制定计划并定期督导质控。负责制定筛查计划,成立筛查项目工作技术小组,建立筛查技术业务协调机制

5.乡镇(街道)负责目标人群基本信息收集与上报、组织动员、签订知情同意书。将项目实施工程列为各村(社区)考核指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建立编办、人力社保、财政、卫计、各乡镇(街道)等多部门工作联络协调机制。

(二)开展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参与。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开展广泛宣传,深入社区、家庭,优先开展签约目标人群参加大肠癌筛查,扩大社会宣传。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大肠癌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防癌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大肠癌筛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群众树立疾病的“三级预防”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加强物资设备保障,把好信息数据管理关。本次筛查项目工作中的体检结果、家庭与个人信息等相关资料数据,均由兰溪市大肠肿瘤研究所规范保管。设置专门资料保管场地,完善必备的物资设备。筛查项目结束后,各种资料暂定保存50年,届时按需评估继续保存时间。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护受检者个人隐私。制定资料查阅审批制度,专人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相关数据。确保信息安全,把好信息数据管理关。

()加强督导与质控,确保筛查工作质量。筛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兰溪市大肠癌筛查项目工作技术方案》进行操作。督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该项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进行。

 

    附件:1.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3.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肿瘤研究所成员名单

      4.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倒排计划表

      5.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年度计划

 


附件1

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吴丽娅

副组长:张  剑(市府办)

  靓(市卫计局)

  员:陈小娟(市编办)

吴旭芳(市人力社保局)

        张海湘(市财政局)

郭裕丰(市卫计局)

应佑华(市卫计局)

孙里杨(市卫计局)

唐连军(兰江街道)

潘艳萍(云山街道)

陈彩玲(上华街道)

杨旭辉(永昌街道)

马艳艳(赤溪街道)

李永君(女埠街道)

戴剑冰(灵洞乡)

吴晓红(游埠镇)

吕正平(水亭畲族乡)

包俞良(诸葛镇)

  燕(黄店镇)

姚美荣(香溪镇)

  力(马涧镇)

琚宏刚(柏社乡)

叶晓静(梅江镇)

胡燕子(横溪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局,郭裕丰兼任办公室主任,姚亚民、郑卫方、卢中华、王宝权、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兰溪市城乡居民大肠癌筛查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要求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备注

1

建立编办、人力社保、财政、卫计等多部门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确定负责人和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每年召开1次以上协调联络会议。

市府办

市卫计局

 

2

大肠癌筛查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市府办

成员部门

 

3

负责兰溪市大肠肿瘤研究所机构组建工作。

市编办

市卫计局

市人力社保局

 

4

做好筛查项目相关人员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

市卫计局

市编办

 

5

落实大肠癌筛查项目专项经费,监督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市财政局

市卫计局

 

6

大肠癌筛查工作列为兰溪市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成立兰溪市大肠肿瘤研究所,完善大肠肿瘤登记制度,组建相关专业团队,建立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业务协调机制和专业人员参加的技术指导小组,制定计划并定期督导。

市卫计局

乡镇(街道)

 

7

(一)将项目实施工程列为各村(社区)考核指标。(二)负责目标人群的组织动员工作。(三)负责初筛调查问卷、隐血试验试管的发放和粪便样本的收集,确保初筛人员的粪便样本及时送达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组织动员参加精筛的人员到指定医疗单位接受肠镜检查。

乡镇(街道)

市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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