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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  

实 施 意 见  

按照“共建金华”的要求,为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在我市的应用,提升我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方便市民生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项目县(市)推广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14号)文件精神及《金华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作会议纪要》(金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0号)会议要求,按照金华市“标准统一、平台共建、数据共享、应用互通”的推广原则,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力争用两年时间,整合资源,接入金华市本级包括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小额支付、金融借记等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市民卡的一卡多用和通用。

(二)建设原则

1. 统一标准、分步实施。按照金华市“一张卡、一个平台、一个标准”的要求,接入金华市级平台,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我市的市民卡建设推广工作。  

2.资源整合、数据共享。按照金华市规划要求,以市民卡项目建设为抓手,政府主推,整合各部门资源,促进市民相关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市民卡发行后,各部门(单位)不再发行类似功能的卡,已发行的要逐步取消,原则上设置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后统一纳入市民卡发行管理和服务体系。  

3. 平台共建、应用互通。我市的市民卡核心信息系统和管理服务平台由金华市统一建设,充分共享市级软、硬件平台,共用金华市市民卡服务网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服务体系。  

二、功能定位  

按照金华市民卡定位的体现“一卡多能、使用方便、具有特色、安全可靠”的特点,主要功能如下:

1.社会保障功能。涵盖社会保障相关业务,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和支付、公共就业服务、培训教育、医疗保险结算、社会化管理等功能。  

2.公共服务功能。整合相关部门(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市民卡的通用身份认证和办事凭证功能,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服务的“一卡通”服务。支持实现智慧医疗就诊凭证、诊间支付和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等应用,支持公积金、民政、医疗卫生、图书馆、全民健身、校讯通等公共服务应用,支持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功能。  

3.小额支付功能。在取得非金融支付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实现公交、出租、公共自行车、公共停车、加油、商超购物、农贸市场、餐饮、景点门票、健身娱乐等广泛商业服务的小额支付。同时支持手机支付和网上账户管理等应用。  

4.金融支付功能。涵盖金融借贷功能,支持存取款、消费、转账、圈存等个人金融服务。

三、机构设置和相应职责  

(一)市民卡领导小组:成立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在金华市市民卡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地市民卡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建设原则,协调、解决本地市民卡工程建设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市民卡项目建设工作的协调、宣传以及相关政策、办法的制定; 负责市民卡工程的招投标、工程监管、验收等工作。  

(二)市民卡管理中心: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在金华市市民卡管理中心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市民卡的发行管理和工程建设,协调本地市民卡相关基础信息的采集、存储、交换和共享。  

(三)市民卡服务分公司:由金华市民卡服务公司在我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接受市民卡管理中心的指导、协调,负责市民卡相关工程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负责市民卡申请受理、制发等业务管理、市民卡本地化应用拓展和综合服务工作。

建设市民卡服务网点。以市民卡服务公司营业网点、各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点、相关联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基础,建设覆盖全市的市民卡服务网点,以及信息亭等自助网点。

(四)市民卡呼叫中心:市民卡呼叫咨询业务由8890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承担。  

四、合作金融机构及资金筹措  

按照《通知》及《会议纪要》的规定,确定由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先行参与市民卡工程建设,负责提供核心业务信息系统和配套应用系统建设资金,并承担本行市民卡制发卡成本。

刷卡机具建设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制定出台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兰溪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民卡管理中心,配合设立市民卡分公司。  

(二)系统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6月)。按照金华规划要求,对接金华软、硬件统一平台;落实首批接入功能,实现首批接入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交换;建设市民卡服务网点,发放市民卡。2017年底前实现首发卡。

(三)应用拓展阶段(2018年1月起)。制订市民卡应用拓展方案,逐步拓展多种领域的小额支付应用及其他政府公共服务应用;拓展市民卡平台的网络覆盖,推广市民卡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工程推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市有关部门市民卡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根据市民卡工程的建设进度要求,完成本区域、本部门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积极推动市民卡业务在本系统内的应用。  

(三)完善政策扶持。制订市民卡本地乘坐公交、停车、景区等优惠政策,接入并共享金华相关优惠政策,为市民提供优惠快捷的政府公共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商业便民服务和银行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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