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兰溪市气象局文件
兰气发〔2018〕3号
兰溪市气象局关于加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春节和汛期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兰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兰安委办〔2017〕31号)和金华市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防雷重点单位春节和汛期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金雷办〔2018〕1号)要求,开展防雷安全“百日攻坚”联合行动,深入排查整治防雷安全隐患,杜绝雷电灾害事故苗头,严格气象执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汛期期间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安全,结合兰溪实际,对防雷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防雷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抓好防雷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防雷安全教育、防雷安全责任制、防雷安全应急措施、雷击事故报告等工作制度。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机构、管理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雷电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防患于未然,杜绝责任性事故发生。
二、加强防雷装置定期巡查维护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