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兰溪铂金名邸小区和兰溪市振兴花园1#商住楼等2家单位列为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作如下要求:
一、相关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督促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整改督办工作,督促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会同相关乡镇(街道)进行整改验收。因工作未落实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经验,深入分析火灾隐患原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制度,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相关情况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相关情况
一、兰溪铂金名邸小区
兰溪铂金名邸小区,位于兰溪市兰江街道丹溪大道486号。总共两幢建筑:1#楼为地上14层,建筑高度为46.30米,建筑面积为4808.56平方米;2#楼为地上15层,地下1层,功能为产权式酒店,建筑高度为47.70米,建筑面积为7071.5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3783.20平方米。该单位于2010年申报消防设计备案,备案编号为:330000WSJ100035651,于2013年5月3日申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验合格(备案编号为:330000WYS130007096),设有消防设施:室内外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
存在主要隐患:
1.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超总数的30%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