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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兰溪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兰溪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11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兰溪建设,根据省及金华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全市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依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境内境外、网上网下相结合,坚持打击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毫不动摇地严管严控枪爆物品,寸步不让地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我市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打防管控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创新枪爆物品打击整治举措,着力提升打击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实现“三个有效、三个下降、三个提升”的工作目标,即:实现境内制贩、境外走私、网上贩卖高发势头有效遏制,非法入境和流通渠道有效阻断,易制枪爆物品有效管控;非法制造窝点数量大幅下降,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存量明显下降,持枪和爆炸犯罪案件持续下降;网上抵制“枪支文化”氛围不断提升,严管严控政策社会共识显著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全面提升。

三、组织领导

经市政府批准,建立兰溪市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委统战部(侨办)、市综治办、法院、检察院、人武部、经信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地税)局、交通运输局、农林局、文化局(体育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金华海关兰溪联络处、上海铁路局兰溪火车站18个部门参加。市级联席会议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金承飞担任总召集人,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伟平担任召集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领域打击整治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1.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公安、网信、经信、交通运输、安监、铁路等部门要在日常检查、治安管控工作中深入摸排涉枪涉爆线索,公安机关要通过网上巡查、技术侦察等手段及时发现内幕性、行动性情报线索,对各部门提供的情报线索加强研判分析,及时落地核查,创新技战法,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侦查打击,涉军案件线索的要及时上报,并由军队有关部门负责协助。对跨区域、涉案人员多的制贩枪爆犯罪案件,公安机关要加强整体协作联动,深挖彻查、追根溯源,查清贩卖网络,及时落地查人、铲除窝点、追缴枪爆物品。

2.严厉打击跨境走私枪爆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海关等部门要强化“一线堵、二线查、区域控、全国追”措施,加强对入境人员、货物、行李物品和交通工具,特别是对美国、日本、菲律宾、泰国、蒙古等国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入境物品的查验,提高抽检验视比例,及时发现走私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走私枪爆物品线索,要依法立案侦查、挂牌督办,坚决打击。要进一步强化区域警务合作,对涉及云南、广东、广西等边境地区移交的枪爆案件线索,逐一循线深挖,及时报送核查结果,全力支持边境地区的打击整治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国际警务合作,全力侦办每一起跨境走私、贩卖枪爆物品案件,全力缉捕每一名涉枪涉爆境外在逃人员。

3.严厉打击网络贩枪贩爆违法犯罪活动。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全面收集网上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利用“623”机制平台开展情报研判,严厉打击网络贩枪贩爆犯罪活动。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站、论坛、微信、境外即时通联软件等网络信息平台巡查,全面排查梳理涉枪涉爆非法交易线索,及时落地核查,坚决铲除网络贩枪贩爆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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