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法治兰溪”建设,全面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根据《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系统普法与属地普法条块相结合、静态普法与动态普法相结合的要求,注重实效、形式多样,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各类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水平,大力打造有利于市场监管的法治工作环境。
二、主要对象
全局干部职工,市场监管领域企业生产经营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媒体记者和广大消费者。
三、主要内容
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金华市电梯安全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