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兰溪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兰教[2018]60号)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更好地促进兰溪市学前教育共同体健康发展,特制定《兰溪市学前教育帮扶工作评估考核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兰溪市学前教育帮扶工作评估考核细则(试行)
2.兰溪市学前教育帮扶经费发放计算办法
3.共同体帮扶活动审批表
兰溪市教育局
2018年9月7日
抄送:各乡镇(街道)。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7日印发
附件1:
兰溪市学前教育帮扶工作评估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对象:全市各学前教育帮扶共同体。
二、考核内容
项 目 | 考核要素 | 考核评估指标 |
管理 水平 (20分) | 1.围绕幼儿园发展,帮助和指导对方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共同推进班子建设,有效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20分) | 1.甲方每学期制定适宜的帮扶计划(5分);指导乙方制订切实可行的三年发展规划、发展性评价(5分);指导乙方健全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5分);甲乙双方就管理、保健、财务、安全等的指导交流每学期不少于1次(5分)。 2.乙方每学期制定适宜的帮扶计划(5分);指导丙方规范管理,形成并健全适宜本园园情的管理制度(5分);督促丙方制定适宜的学期园务计划(5分);对丙方管理、保健、财务、安全等工作予以指导(5分)。 |
教师 队伍 (20分) | 2.通过开展业务培训、骨干教师引领示范、教科研等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幼儿园提升教育质量。(20分) | 3.甲方对乙方开展业务指导每学期1次及以上(5分);乙方组织专任教师每学期到甲方研修1次及以上(5分);甲方指定2位教师与乙方(每园各1名)确定教师“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每学期至少对每位帮扶对象指导1次及以上(5分);乙方教师在甲方教师指导下每年完成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2篇及以上(5分)。 4.乙方对丙方每学期组织业务培训2次及以上(5分);每学期对下辖幼儿园的备课、主题审议、教研、论文等进行指导(每次5分,共15分)。 |
保教 工作(25分) | 3. 贯彻实施《指南》,以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为中心,形成保教特色,提升保教水平。(20分) | 5.甲方指导乙方认真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科学开展一日活动(5分);指导乙方开展课程改革、特色课程建设(5分);幼儿园保教行为规范,无“小学化”现象(5分);教师无经查实的违反师德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5分)。 6.乙方帮助丙方制定科学的一日活动计划,科学开展一日活动(5分);每学期根据丙方实际情况(如环境创设、备课、区角设置、主题墙创设等)进行具体指导,每园1次以上(5分);丙方幼儿园保教行为规范,无“小学化”现象(5分);教师无经查实的违反师德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5分)。 |
4.建立资源共享机制。(5) | 7.通过网络等形式共享课件、教材、教科研、教育教学资源及管理策略。(5分) | |
测评 考评(10分) | 5.认真履行帮扶职责,完成帮扶任务。(5分) | 8.测评被帮扶幼儿园的满意率,达95%、90%、80%、70%、60%以上分别得5、4、3、2、1分,60%以下不得分。 |
6.合理使用帮扶经费。(5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兰溪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anxishi/20210603/243550.html ![]()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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