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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兰溪市诸葛古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双牌水厂供水价格的通知
兰发改〔2018〕112号
兰溪市诸葛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要求核定兰溪市诸葛古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双牌水厂水价的请示》收悉。为规范双牌水厂水价的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双牌水厂供水价格通知如下:
一、核定双牌水厂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5元。
二、本通知自2019年1月5日起执行。
供水价格涉及面广,请你镇向广大用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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