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强省、制造强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养造就一支具有优秀品质、高超技艺和创新精神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全力助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兰溪匠人”推荐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培养选树一批具有精益求精、严谨细致的高超技艺,追求完美、创造极致的创造精神,攻坚克难、创新超越的优秀品质的“兰溪匠人”,加快打造一支与兰溪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战略要求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和领军作用,进一步提升职工岗位责任感、职业荣誉感、企业归属感和历史使命感,推动创造一流技术、一流产品、一流业绩。
二、推荐评选对象和条件
评选对象面向全市各行各业,重点聚焦时尚纺织、装备材料、医药健康、信息物流和文化旅游五大产业以及传统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传统工艺(非遗)等传承人等领域。
“兰溪匠人”须在兰溪市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原则上不少于10年,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从事生产、技术、研发、艺术品创作等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业技能处于全市最高水平,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创造了被同行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在全市同行业具有一定推广价值。
(三)善于解决疑难杂症、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热心带教徒弟,积极参加名师带徒等活动,善于向职工普及知识、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的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四)在兰溪特色、传统经典行业、传统手工业(如工艺美术)等领域刻苦钻研技术,产品(作品)追求卓越,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相当影响力。
(五)职业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顶尖水平,获得过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前8名或金华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
三、推荐途径和时限
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不唯学历、不唯职称、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一)单位推荐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各相关单位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初步选拔,向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送。
(二)社团推荐
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申报推荐各自行业或技术领域中的优秀人才。
(三)个人自荐
个人可直接向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报名。
推荐(自荐)“兰溪匠人”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
四、评选办法
按照资格审核、专家委员会评审、市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等三个环节进行。
(一)资格审核。所有推荐人选,由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评选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
(二)专家委员会评审。建立若干个专家评审委员会,人员由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对初步候选人进行把关、评审;
(三)市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由市评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审定第二届“兰溪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