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兰医保函〔2019〕1号
关于要求报送医保工作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市医疗保障局是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械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的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医疗保障各项业务的沟通联系,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确定医保工作分管领导1名、医疗救助工作人员1名及医保全程代办员若干名,并将下表于3月8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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