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局机关各科室(队)、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溪市统计局
2019年4月16日
2019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指示精神,按照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及浙江省、金华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精神,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核心,以统计执法检查为抓手,狠抓责任落实、法治宣传、制度完善、信用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杜绝数据造假,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为统计数据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
一、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统计局系统数据质量管控规则》、金华市统计局《金华市统计局系统数据生产质量管控规则》和《兰溪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要求,按照“谁出数据谁负责”、“谁报数据谁负责”的原则,统计数据质量实行层级负责制,强化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区域、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
2.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时做好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
3.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金华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以及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4.贯彻落实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经常性普法工作。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目标,有针对性开展统计普法工作,做到月月有内容,季季有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上门登记等重要契机,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5.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普法宣传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充分发挥统计人员是统计普法宣传员的作用。
6.大力推行“以案释法”,发挥法治的引导作用。要结合统计中心工作,以会上宣讲、图文展板、生活与法专栏等形式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影响力。
7.创新普法方式方法,让统计法入脑入心。围绕普查等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当地的特色优势,将法制宣传与各种传统、现代文化活动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普法的方式方法。如把办公电话铃声制作成统计法宣传彩铃,编制统计法宣传顺口溜、快板、相声、歌曲、小品、动漫、微电影;通过各种新媒体举办知识竞赛、书法比赛、征文比赛,播放统计法治宣传动漫片、微电影,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等,广泛宣传统计法治。
三、完善统计法治制度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8.根据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依法行政、统计法治方面的文件,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统计法治制度。
9.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按要求及时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