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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兰溪市供电公司企业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供电企业有关信息,根据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转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监能稽查〔2014〕4号),特制定本信息公开指南。
一、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国网兰溪市供电公司是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金华供电公司下辖的国有县级供电企业,担负着兰溪市16个乡镇街道33.6万户电力客户的供电服务职责,负责兰溪境内1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建设、管理与运行。截止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4.9亿元,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74.143万千瓦,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48.73亿千瓦时。
目前,兰溪境内现有1000千伏变电所1座,500千伏变电所1座, 220千伏变电所4座,110千伏变电所14座,35千伏变电所1座,10千伏以上线路2710千米,10千伏配变3242台,初步形成以500千伏为依托,220千伏为主网架,110千伏网架坚强,城农网协调发展,结构比较合理,技术比较先进,供电能力较强的现代化电网。
公司内设办公室、发展建设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监察质量(保卫)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乡镇供电所管理部、电力调度控制分中心八个职能部门以及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运维检修部(检修(建设)工区)两个业务支撑机构,下设城区分中心及兰江、梅江、灵洞、永昌5个乡镇供电所。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努力,兰溪电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供电的能力不断增强,供电服务水平日益提高,受到政府表彰、社会群众肯定,获有“国一流县供电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双文明单位、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服务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城乡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示范窗口、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用户满意称号”单位、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迎峰度夏工作先进集体、兰溪市垂直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企业基本情况。
2.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
3.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4.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5.停限电有关信息。
6.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规定。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企业信息,主要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公开。
公开网址: www.zj.sgcc.com.cn
(三)公开时限
按照《关于转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监能稽查〔2014〕4号)的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及更新维护。
三、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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