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兰溪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兰溪市退役军人故事,培育勇于担当的时代新人,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主旋律,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在全社会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根据金华市委宣传部、金华军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全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金市退役军人〔2019〕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兰溪市“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先进退役军人典型人物,充分展示我市广大退役军人积极作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动员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继续奋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典型、争当先进,营造全社会关心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为我市“一区一地一城”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二、遴选标准
市“最美退役军人”应为兰溪籍退役军人及住在兰溪为兰溪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同时还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强。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和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绩业绩突出。始终爱岗敬业,立足本职,尽心尽职,不屈不挠,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创新创业,不懈奋斗,知难而进,在同领域同行业实际显著,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作出较大贡献。
(三)品德修养良好。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做到爱党爱军、不忘本色,离队不离党、退伍不褪色。不断学习,自觉实践,做到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
(四)社会群众认可。应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所创造的业绩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在社会公益事业和拥军优属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让广大退役军人敬佩,值得社会赞许。
三、评选办法
(一)推选原则。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包括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
(二)名额分配。按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规模、工作特点等因素,按照各乡镇(街道)3—5名,各直属单位部门1—2名,确定推荐兰溪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名额。
(三) 评选程序。采用单位择优推荐、市级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各单位负责候选人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推荐情况,评定兰溪市“最美退役军人”,并从中遴选12人作为金华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上报。
四、活动安排
活动从即日起至8月底前进行,主要由组织发动、推荐评选、发布表彰、巡回报告,集中宣传、学习实践等环节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