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共体及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向居民个人开放的指导意见》(浙基卫办〔2019〕5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提升居民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健康兰溪APP”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开放渠道。现就我市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的意义,不断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信息、专业机构公共卫生信息、各业务条线产出信息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提供数据支撑。
二、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控制,确保个人健康档案开放前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逻辑性等质量控制指标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