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19〕27号)和《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意见》(金委发〔2019〕1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担当追赶、再创辉煌”目标要求,大力实施“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振兴兰溪教育。到2021年,创建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4%,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打响“学在兰溪”品牌。到2035年,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推进原则
党委领导,统筹推进。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打响“学在兰溪”品牌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市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立足实际,科学制定教育现代化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教育现代化。
坚守初心,立德树人。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对照教育现代化目标和打响“学在兰溪”品牌要求,加快补齐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等短板,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特色发展、多样发展,建立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打造公平而有品质的教育。
改革创新,走在前列。从教育教学、考试招生、教师招聘、教育评价等方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障碍,以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推动教育工作走在金华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保障教育资源供给
1.依法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每年人均教育投入只增不减,确保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只增不减。在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水平的同时,积极增加社会投入。
2.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计划。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为引领,充分考虑教育的多样化、小班化、信息化等因素,编制新一轮教育布局规划,着力消除超规模办学现象。加快薄弱学校改建扩建新建步伐,加大教学仪器设备、网络多媒体教室、图书等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二)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3.加快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育教育并重,发展更符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的学前教育。逐步健全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政策,推进新建居民区配套幼儿园落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制定控规涉及幼儿园修改的,需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在审查涉及配套幼儿园住宅用地的建筑设计方案时,应邀请教育行政部门参加。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通过补建、改建、置换、回收、办普惠等办法开展分类治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治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做好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等级幼儿园创建力度,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园,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超过50%,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超过60%。
4.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强化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加快建成平等面向每个人的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创新办学模式和管理机制,以共建共享优质资源为核心,加大国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名校集团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和教育共同体建设实现全覆盖。落实“互联网+义务教育”中小学结对帮扶工作,到2022年,100%覆盖乡村小学和乡村薄弱初中。
5.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深入实施普通高中“一校一品”特色工程,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发展需要,科学定位,错位发展,逐步形成科技、人文、艺术、语言、体育、综合等不同类型的特色高中。大力实施名校培育工程,积极培育兰溪一中等重点示范学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6.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积极筹办创建兰溪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水平。加快职教中心建设,着力补齐我市职业教育硬件不足的短板,为兰溪发展培养更多实用型人才。继续实施财政扶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支持打造优势特色专业,促进校际间专业错位发展、抱团发展和良性竞争。扩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支持职校与我市行业、企业共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我市企业急需的实用型人才。继续实施中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推进中职学校“三名工程”建设,拓宽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渠道,增强中职教育吸引力和竞争力。
7.大力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深化与浙师大战略合作,发挥浙师大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学科、专业、人才优势,与浙师大开展深度合作办学。全力支持行知学院发展,加快完善学院周边商业配套和路网建设,深化与我市部门、企业校地合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在行知学院周边建设大学科技园,搭建行知学院学生在我市的实习、就业、创业平台。
8.提升特殊教育能力。建设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融通、医(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基本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需求。到2022年,特殊教育基本达到国内平均发展水平,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学前三年入园率不低于90%,高中段入学率争取达到85%。
9.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实施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按照省级现代化成技校创建标准,全面落实乡镇(街道)成技校、社区学校办学场地、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开展老年教育工作,构建兰溪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满足全体社会成员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三)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创新
10.深化“最多跑一次”和“无证明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围绕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问题,解决好入学报名、学后托管等“关键小事”,到2020年,构建更加公平、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教育公共服务新模式。全面实施无证明教育改革,推进教育证明材料事项再清理、办事流程再优化、便民服务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