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助产技术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特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核对象、条件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
1.凡拟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相应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2.持有非兰溪市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母婴保健技术人员。
(二)考核条件和范围
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拟从事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但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人员,申请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卫生部颁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和《浙江省助产技术管理规定》的人员资格要求。
2.平产接生人员: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妇产科专业)或《护士执业证书》(助产士)并经专业进修培训人员。
3.难产助产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相关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满3年或具备主治医师、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妇产科专业人员。
4.剖宫产人员:取得妇产科专业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相关医疗机构从事妇产科专业满3年或具有妇产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5.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服务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在相关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满3年的妇产科专业或外科专业人员。
二、考核方式、内容和时间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由市妇计中心组织,采取先培训后考核方式,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两部分。
(二)考核内容和时间、地点
1.考试内容:母婴保健法律法规、专项技术基础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
(1)法律法规为公共题目,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我省制定的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等。
(2)专业题目分妇产科专业和助产专业,内容以现行全国医学院校教材为蓝本。
(3)技术操作考核:将组织2-3名妇产科专家对理论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考核。
2.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3.地点:市妇计中心五楼会议室(兰溪市星辰路16号)。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
(二)报名地点:市妇计中心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章亚文,联系电话:88905557。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报名汇总表;
3.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卫生技术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5.医学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6.提供本人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7.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及时完成本单位申请人员资格初审,并携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妇计中心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申请人员需预先复习好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并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培训及考核。
附件: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报名汇总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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